今天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,根据《意见》,我国将按照“禁限一批、替代循环一批、规范一批”的思路,加强塑料污染治理。
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“say goodbye”
《意见》提出,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。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。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。
到2020年底,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、一次性塑料棉签;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到2022年底,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
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最早于1986年开始在中国铁路上使用,由于废弃的餐盒严重破坏铁路沿线生态和景观,原铁道部于1995年5月起全面禁止在铁路站车使用发泡餐具。到1999年,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的目录》(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),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限期在2000年底前淘汰。
不过,到2013年,国家发改委调整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,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。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禁14年之后重新回归市场。
饱受争议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,如今再度迎来禁令,这次真的要“say goodbye”了。
外卖、快递行业迎来限塑令
近年来,电商、快递、外卖等新兴业态带来的快递塑料包装、外卖塑料餐具等的消耗量快速上升,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
对此,《意见》提出了在电商、快递、外卖等领域逐步禁限部分塑料包装物使用的具体要求。
今年底,这些城市外卖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0年底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到2022年底,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。到2025年底,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今年底,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
对于一次性塑料餐具,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0年底,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;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、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到2025年,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%。
今2022年底,星级宾馆、酒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
到2022年底,全国范围星级宾馆、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,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、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。
到2025年底,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、酒店、民宿。
到2025年底,快递网点禁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
江浙沪“包邮区”等地率先实行限塑令。
按照《意见》,到2022年底,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,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,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。
到2025年底,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塑料胶带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。
塑料垃圾也要做好分类收集
《意见》提出,要推动在写字楼、机场、车站等人流密集、垃圾产生量大的重点场所,增加塑料废弃物的分类投放设施,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理。
对于快递包装、外卖餐盒等新型塑料废弃物,鼓励采取多方合作,在大型社区、商圈、高校等快递外卖订单集中区域设置专用回收设施,做到“日产日清”。